“没有。”
“well,”伊实甩甩手,“我教人骑马,这就是我的工作。”一束鄙夷的目光悄无声息,他补充道:“有时候也是高尔夫。”
也许是我敷衍的“哇哦”刺痛了他的耳朵,他挺直腰板神色认真:“干嘛?不信?”
“不,我信,但是想象力不够丰富。”
他用螺丝刀头指着我,命令道:“换上大衣,十分钟之后出发。塞点棉花在屁股里,别说我没提醒你。”
“……”
今天是个好天气,好到让人想起太阳一直都不是独居恒星,它偶尔还是会升起来看看观景鱼,看看蚂蚁搬家,看看动物骑动物什么的。
我第一次穿马术服,仿佛有人拿绳子沿着我的轮廓严丝合缝地围出一块禁地,我不得不绷得笔直。我跟在伊实和马场管理员的后面,走过由马臭味熏染的草道,左右两边色彩朴素但格外令人两眼昏花的马儿不时发出引擎声——形容它们的叫声不是件容易事,除了发出雄赳赳气昂昂的马叫声以外,它们两只鼻孔出气和嚼空气的声音更加令人费解,马蹄铁的声响倒是较为悦耳,将军携长缨前来赴战的即视感。
伊实挑了匹棕马,毛发旺盛且根部泛黄,刘海看起来很碍事,四条腿像穿了一层白色短袜,在其他英俊马的照耀下,就算它尽其所能地靠近潮流也还是显得平平无奇。在
此辩解一下,我并非在以貌取马,只是它的刘海着实给了我强烈的视觉冲击。
伊实叫它沃斯特,他们是好几年的老朋友了,他亲切地爱抚它的脖子,喂它吃干草,替它梳理毛发,装上马鞍和缰绳,声情并茂地引领它去场地。我心里不免犯怵,该和它搞好关系的人应该是我才对,但伊实到现在都没有让我们面对面相互自我介绍的意思。
伊实单手一撑骑上马,一边兜圈子一边冲圈外的我叫嚷:“两只眼睛盯紧了,觉得精彩就扔几张纸币在地上,没错,老子以前就是这么热热闹闹地挣钱!”
他轻车熟路地拉绳俯身,和沃斯特配合得无比默契,几乎融为一体,跨越一个个障碍栏。我一时间沉迷于他的美色以至于对沃斯特也产生了爱屋及乌的滤镜,刘海迎风招展别有一番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