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了,说了一句我听不懂的话。
“穆里斯,穆里斯,好可爱。”
我想咬死他。
他什么时候能改改随时随地挑逗人的坏习惯,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也就是我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如果我肌肉发达眼珠子外突,一抹脸黑得跟张飞似的,就不信他还敢这样取笑我。
更不会,摸我的头弄乱我的头发。
“听着,我不会丢下你,”他定睛看着我,我才发现他的眼白早已渗出红血丝,“所以你也别再给我惹出几千克朗的麻烦事,deal?”
“……”我低下头,不再反抗他在我头上胡作非为过的手,用中文沮丧地答应下来:“行吧。”
“?”他发出疑惑的音调,问:“那是什么意思?”
我吸了吸鼻子,翻过身去,胡言乱语:“ofuckgk”
第10章 一双臂弯一双腿
我睡了一觉,醒来后又做了一会儿数独,记得初高中那会儿我还是理科脑袋,数学逻辑玩得贼利索,随大流报名了数学竞赛居然还能得个省级小奖,人生难得的信手拈来是数学给的,因此,人生最明显的落差感也是数学给的。
我不过是在高三某一天的晚自习偷偷溜出来,坐在食堂附近的那条紫藤萝长廊里,和月亮对话了一节课而已,回去之后,公式和算法便彻底疏远了我。
明显感觉解题速度变慢了,逻辑变弱了,以前能解出来的题,现在竟然需要用“太粗心”这种不合理的借口来解围了。用久了的灯泡你会发现再怎么敲打它也无法变得跟先前一样明亮了。
那时候,我责怪自己在不该停下来的时候停了下来。
自那以后我再也找不回解难题的快感,只有难看的沾沾自喜,比如眼下做出9x9数独时我的窃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