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眼泪。
是她虽然不起眼却仍存的自尊心和固执。
下唇都咬破了,才上好药,她面无表情地说:“送我回去吧。”
“小茉,你腿脚不便,在这歇息吧,我也不会做什么……”
舒茉看了他一眼,没反驳,沉沉地睡了过去。
只是没想到,她做了个梦,确切地说,也不算梦,是当年小升初的那个暑假,她被人贩子拐走的情景。
在挣扎昏倒之前,她看到一大片血,那段记忆一直在消弭,模糊不清,隐约看到了奔她而来的谢砚安。
那是……谁的血?
头痛欲裂,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
另一边。
“朦胧醉言”酒吧。
容聿喝着酒,跟身旁的好友聊着天:“时远,我后悔了。”
霍时远刚做完一台手术回来,没来得及歇息,就被自家发小拎了过来。
虽是霍家少爷,但他喜欢学医,也在市医院挂了名,霍家也没阻拦,只是让他看顾着公司。
故而忙成了狗。
每天被蛐蛐,年纪快三十了,也没个女朋友。
是了,霍时远今年二十八,比容聿大三岁,明明跟容家大少同龄,却只跟容聿玩得来。
“后悔什么?”
“把你家那姑娘抢过来?”
容聿低低地“嗯”了声,“心脏疼。”
喜欢一个人,是看到她难过,你的伤心程度加倍,不亚于淋了一场无情的暴雨。
是见不得你放在心尖上的人,被别人肆意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