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ontbnc的签字笔赫然躺在里面。

笔身很有分量,环口和笔咀处镀玫瑰金,整体是黑色,低调,但很贵,和蒋随舟其人一样。

初夏买下这支笔的时候更多还是考虑实际用途。

她知道他喜欢用钢笔,但钢笔总是需要墨水,墨水签字笔就方便很多,而且这样一支笔夹在西装口袋里,在商务场合也符合他的身份。

此刻她坐在车里看着窗外发呆,在想他什么时候会发现这份礼物。

之前和他住在一起的那一年,她很少送他什么。

因为她的吃穿用度甚至零花钱都是蒋随舟给的。

即便她早就明白自尊心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不应该出现在穷人身上,也自我说服过不要既拿了人家的好处又要强调独立自强,可她偶尔还是会感到沮丧。

当时她识别不了这沮丧的来源,只以为是自己拜金的不够彻底,无法心安理得的花他的钱。

可如今再回头看,被藏起来的心情早lz已有迹可循。

因为喜欢一个人,就会想要和他站在一样的高度,看一样的风景。

那样就不会因为接受对方的给予而刺痛自尊,不会因为向对方付出就高人一等。

这样的喜欢,被她扼杀在自己还没意识到的时候。

事实上,蒋随舟和她之间的障碍,并不比她和沈斯仁之间少。

爱是有电量的。

曾经全情付出,被伤害后痛的彻骨,重新活过来后决定不再莽撞,甚至失去了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