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泪腺的闸门像被蓄积过久的洪水轰开了似的,眼泪晕在这张小小的便签条上,水痕蔓延开来,将天蓝色染成深蓝色。
她提笔,在那张便签条上作出回答:因为我真的喜欢过你。
季一橙将陆骁走的那天定为新生活的开始,特地换了本新的日记本。
人生前十几年,季一橙一直觉得写日记是一种低成本的精神享受,每次写起来都沉浸到忘我,洋洋洒洒停不下来,从没想过,有一天竟会逼着自己写,她害怕自己哪天写不出来,生命的齿轮就会停止转动。
季一橙在日记本中写:天桥瓷砖缝隙里的野草越长越茂盛了,它们的生命力真强,高得都有点挡路了。
她又写:学校里的野猫依旧在饭点时守候在小卖部旁,等好心的学生买一根双汇火腿肠去接济它们,小橘爱吃玉米味的,小黑爱吃泡面拍档,不知道小猫吃不吃干脆面呢?
以前季一橙写日记的时候总会防着蓝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蓝馨都可以翻阅她的日记本了,但看完又觉得没意思,调节气氛似的调侃道:
“你的日记怎么净是这种小草小猫的,这种事情有必要天天记录吗?它们又不会突然消失。”
“我怕没人记得。”季一橙说。
某个稀松平常的早晨,教导主任路过天桥,顺手把野草揪了,并叫来工人用水泥补上了缝隙。
没过几天,有学生反映校园里的野猫咬人,于是所有猫被驱逐到校外,季一橙晚自习下课后,再也不会见到那几只瘦骨嶙峋的小猫在草丛中乱窜,用机灵的小眼睛打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