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间就隔了十步,就十步。”
钟煜朗毫无征兆地倒在她面前,蔡思言站在原地愣了一秒,她冲过去,握上那只手的时候整个人都在颤抖。
相机镜头碎了,玻璃碎片割着她跪在地上的膝盖。
蔡思言到现在都记得她那时候有多疼,那种钻心的疼不是来自血肉,是直达心脏最深处。
从她知道钟煜朗生病,到钟煜朗离开,总共不过三个月时间,她在九十天里看着原本意气风发的人一天比一天消瘦,她什么都不能做。
蔡思言说,她什么都做不了,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一年之前,钟煜朗从香港远赴巴黎,在那座一天要接待将近五万人次的城市找到她,一切看似都很顺利,他们谈了大约半年的恋爱,向所有人正常的情侣一样,他们相爱,争吵,重归于好。
蔡思言在想,她这一生到这里就足够圆满了,也许不久后他们就会结婚,他们约定过不要孩子,那就这样自由地相伴度过余生。
钟煜朗是唯一一个让她真正动过相伴一生念头的男人。
“你记得他手臂上有个纹身吗?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我问他他也不说。”
直到在医院里,他说那一串拉丁文是她的名字,他说特别美。
蔡思言说这句话的时候,觉得好像有东西在割她的心,一寸一寸的疼,她的脑海里翻涌过那短短一个月的一幕幕场景,好像一切都是惨白的。
十八岁,他将她的名字烙印在自己身上,这样就算一辈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