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合议庭查看原告方提交的第二份证据,为原告的报案记录及坤余派出所制作的笔录,在原告的三次报案中,被告均处于醉酒状态。”

“另外,第三份证据为禾阳区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被告因酗酒而患有酒精性肝炎。”

法官和陪审员翻看着庭前提交的证据,而后相互看了看,轻点着头。

眼见局势一片大好,一道清越的男音紧接着响起,却是被告方的代理律师。

“我方对上述证据的关联性存在异议。”对方掷地有声道。

“笔录及诊断证明制作时间均在一年前,而在今年双方当事人于3月至6月继续同居,原告的证据无法证明两人目前的情感状态。”

早在庭前准备时,苏浣就已经料到对方律师会拿时间做文章。

她的脸上没有丝毫慌乱,反而突然站起身来,捧起手边厚厚的材料。

“合议庭,我方申请提交补充证据。”

苏浣将材料分别递交给了合议庭成员与被告方。

纸张上是数不清的监控画面,彼此之间相隔约1秒,调取时间横跨3至9月。

在取得法官同意后,苏浣将载有视听证据的u盘与法庭的多媒体连接了起来,一段段视频被播放了出来,画面与纸张上的无异。

每一帧监控画面都显示,被告显然喝醉了酒,身形摇摇晃晃地走在小区的道路上,这无疑是对其长期酗酒的有力佐证。

这个证据实在太过直观清晰,被告律师有些哑口无言,在质证环节也只能说些不承认其客观性的陈词滥调。

似乎一心为了扳回局面,被告律师语速极快地说道。

“提请合议庭注意,我方提交的第一份证据为双方当事人的聊天记录,及原告与邹某同行的照片,用以证明原告在婚内出轨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