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很快,几件事一块儿调查。李秋屿坐在审讯室里,两名民警在,他看看四周,要求所有问话同步录音、录像,两个民警简单交流了两句,李秋屿的身份他们已经知晓,他在北京干过律师,律师什么流程不了解?上头很重视这个案子,办事民警也有压力。
这就有的问了。
民警觉得这是碰上了老油子,看着斯斯文文一人,不过人不可貌相,一脸老实巴交的还可能是杀人犯呢。
审讯开始两人告诉李秋屿,只要如实交代,就能让他回去。
李秋屿没有一点紧张的神色,普通人来这种地方,接受盘问,多少是有紧张的,大部分人心理素质没那么好,警察一问,一股脑什么都说出来,一回不行两回,多数人招架不住。
他没有,他更关心警方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民警问:“你大学学的还是法学?”
李秋屿道:“刑诉法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有拒绝回答无关问题的权利。”
民警说:“知法犯法的还少吗?你是当过律师的人,心里肯定清楚,现在都说出来,不给你起诉。”
李秋屿道:“起诉是检察院的职权。”
民警看看他,转而继续问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