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花销就在变大,收入再减少就会入不敷出,不想办法弄钱补贴家用难道要他们全家去喝西北风?

不排除衙役小吏本身就不好相处的可能,但是各个衙门的“小鬼”难缠很大程度上要怪朝廷这个不合理的制度。

比死更可怕的是穷,人穷到一定程度什麽事情都能干得出来。

更过分的是,因为大部分服役的乡村上等户没有处理政务的经验,在最开始服役的办事容易出错,朝廷在实施衙前役制度的同时还制定了赔偿准则,所有因服役人员疏忽导致的公家损失必须由服役人员自掏腰包补上。

有损耗的差事多是长途运输或者是仓库管理之类的活儿,就和之前登州的榷盐法差不多,盐巴收上来後在仓库内造成的损耗都要由管理仓库的官吏来负责,所以官吏对这个差事痛恨异常。

当官的都受不了,寻常百姓更受不了。

朝廷设下这个规矩也不是毫无缘由,据说是当初官府运输货物的时候经常出现押送人员毁损官船的现象,管又管不住抓也抓不住,索性每次运货之前都要求催纲司详细列出官船航行时所需要钉板等部件的数量,并把那些配件数量雕刻成印板以便後期核对。

船上多少东西多少配件都登记的清清楚楚,有缺的坏的都由押送人员掏钱补上。

不管是怎麽坏的,也不管有没有理由,反正就是朝廷不能有损失。

规矩出来後故意损毁押送官物的情况少了很多,同样也为後面服役的人员带来了无尽的麻烦。

仓储本身就有自然损耗,押运货物也有被山贼水匪劫道的可能,以前这些损耗报上去朝廷不予追究,新规矩出来後所有的损耗都得他们自掏腰包补上,他们哪儿来那麽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