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开国不立田制不抑兼并,放任民间土地买卖,导致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
有田産的百姓在户籍册子上称为主户,没有田産的百姓是客户,主客户在待遇上有云泥之别,官府按户等高下摊派赋税差役,有势力的上等主户依仗权势横行乡里,下等主户和客户则是水深火热备受剥削。
比起田産虽少但还有点家底的下等主户,客户的处境更加艰难。
客户大部分都是佃农,他们名义上不是地主的部曲、奴隶,实际上人身自由依旧控制在地主手中,实际处境甚至比前代的部曲、奴隶更差。
非但如此,因为他们的户籍是独立的,还要承担朝廷的赋税劳役。
越有钱的越有办法规避赋税,什麽时候都是这样。
上等主户不乐意交税,但是朝廷要收的赋税有定额,于是那些劳役赋税就转嫁到下等主户和客户身上。
客户靠租种地主的田地生活,地租一般是对半分,要是租牛的话就是缴纳六成,辛辛苦苦一整年,留下来的勉强够温饱,这还是在风调雨顺的情况下。
要是遇到灾年,是死是活就只能听天由命。
仁宗皇帝在位时曾在朝堂上说起过民间主客户的事情,想着缓和一下民间客户的处境,不过提了几句之後也是不了了之。
民间那麽多造反起义,多是下等主户和客户不堪欺压活不下去只能铤而走险这麽这麽干。
官府为了防止百姓闹事,对百姓的管控限制的比之前的朝代更加严苛,出门在外不查所谓的过所、路引,要查的身份证明教“凭由”,比过所、路引查的还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