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几上,承潮给她的杯子,杯盖打开了,里面是加了红糖的姜茶,黑漆漆的,只剩下一半,另一半不见了。

闫诺抿了抿嘴唇,舌尖化开一股甜腻腻的味道。

沙发靠背上,原本穿在承潮身上的大衣,长长悬挂在他以前不会放置的位子上。

刚刚不是梦吗?

没得出结论,客厅传来碗筷的声音。

她撑着手勉强起身,坐在沙发上。

不一会儿,承潮从厨房出来,一只手握着勺子,一只手拿碗,碗上飘起热腾腾的白雾。

黑色高领毛衣贴身,衬出他饱满的肌肉线条,袖子挽起,露出清冷的手腕,腕上是银色的手表。

骨节分明的手指染过冷水,指尖和关节变得粉红。

闫诺记忆突然恍惚,好像中间空白的七年不存在,他们直接穿到了未来,过起柴米油盐的日子。

直到承潮坐到她身侧,冷漠的侧脸占据视觉中心,闫诺总算回过神来。

承潮做这些,不带一分感情。

他舀起一勺滚烫的粥,吹了吹,眼神淡漠递到她嘴角,像一个机器人。

闫诺转走脸,声音虚弱道:“我晚上不吃东西。”

她刚刚是低血糖。

只要她不在外面晕倒,不被路人粉丝撞见,给她一点时间,又可以恢复了,没什么大碍,这种情况见怪不怪,她早已习惯。

“你应该不希望,我还用嘴巴喂你吧?”承潮声音又冷又沉。

闫诺余光瞥向那打开盖的杯子。

“我打开的,为了方便渡给你。”承潮刻意解释,生怕她不知道自己怎么喝下另外一半那样。

如果这些话是二十出头听见,她会脸红耳赤,但现在她29岁,亲了就亲了,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