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简以交朋友的理由,和闫诺聊了几分钟,闫诺看了一眼手机,说她要走了,要去参加朋友的生日。
她拿起不太贵重的帆布包,紧了紧扬起的马尾,走向门口。
“稍等。”崇简起身,抽了一张纸跟过去,“这里脏了。”
他象征性地擦了擦帆布包拉链,其实是把名片塞进闫诺侧边的袋子。
“谢谢。”闫诺并没有发现。
她挥着手,脸上灿烂得仿佛森林里没有烦恼的小精灵。
脚步轻快倒退着往门口走。
逗得崇简忍不住轻哼。
那一刻真美啊。
在崇简的记忆里,没有哪一个记忆片段,能比那时候干净纯粹。
尽管后来崇简才知道,闫诺脸上的灿烂,是因为当晚,是承潮24岁的生日,她要送给他一样她准备了很久的礼物。
几天后,承潮找到崇简,将名片还回来,说闫诺是他女朋友,不要惦记了。
崇简才知道,承潮嘴里的王牌,是闫诺。
崇简觉得有意思,也挺有缘分,不过他并不打算放弃。
有先来后到,就有后来者居上,他向来不害怕竞争。
崇简问了承潮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你嘴里这张王牌被我拐跑了呢?”
承潮并不当真,而是拍了拍他肩膀笑说:“那我就用你十倍的手段,再把她抢回来。”
然后,崇简就真的拐走了闫诺。
崇简知道,承潮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只是当初缺了点运气,也缺了点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