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特王子结。”岑稚许同他对视,“the prce albert knot,辞哥总不会没听说过吧?很经典的款式。”
他当然清楚,只是她展露出的一切,时常让他感到意外。连口音都带着浓重的英腔,丝滑流利的语速,绝对是下了大功夫的,当然,也可能是从小耳濡目染,接受着双语甚至多类语种的教育培养方式。
谢辞序端详她,嗓音显得来者不善,“给别的男人也系过?”
“当然。”岑稚许说。
他是善妒的性子,现在两人只是在暧昧阶段,就这么容易吃醋,要是知道她的感情史,得气成什么样啊?她对“前任”又厉害大方,传得最夸张的,就是现如今已经是顶流的那位男星了,他现在商业价值高,资本都愿意投钱,国际代言拿到手软,人人都以为现在的资源还是她为他铺的路。
她哪有那么深情,都分手了还跟在身后鞍前马后。刚开始她还会解释两句,后面干脆懒得搭理了。
谢辞序眸光蓦然暗下,比稠浓的夜色还要深,弥漫出丝丝危险的黑沉。
“那我还挺荣幸。”
他搭在她腰间的那只手移开,眉骨蹙紧,忍耐着想要将这条领带也扯松扔掉的冲动。
岑稚许惯会察言观色,知道自己摸狮子尾巴的行为有些过火,匐进他那双蕴着愠怒的眸子里,语调婉转勾回来,“除了我爸,辞哥是第一个能让我亲手系领带的人。”
她不仅想给他打领带,还想为他戴上袖箍,让他在块垒分明的腹部处裹上束缚肩带。他这双手也很好看,指骨窄瘦,大拇指正好套上宽戒——要是搭配耳钉就更好了,冷金属光泽能够让他身上那种不容进犯的清傲气质削弱,显得又欲又蛊。
可惜,按谢辞序的脾性来看,大概率不会接受这些。
退而求其次的话,耳夹也行啊,不用打耳洞就能戴。她购物车里挑选了几款,下次找机会送出去,应该不会被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