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雨的回答一如往常妥帖:“你喜欢,我当然得陪饮。”
何廷恩已经过了为这种体面话心动的年纪,他和陈启拥有同一个起点,遇到同一片雾霾,只不过穿越雾霾,陈启看见流光溢彩,他看见黑暗森林。
他还记得自己收到b大录取信时有多开心,也记得第一次去学院找时雨,看到她和陈启拥吻有多难过。
有一种圣女被亵渎的感觉,气愤过后是茫然的无助。
他不能面对现实,选择落荒而逃。大学城那么大,他没有刻意去找时雨,时雨也就遇不到他。
再次见面是在酒吧,时雨喝醉了,何廷恩不得不出现。
“ivy,你为什么喝那么多酒?”
时雨神志不清就容易语言系统混乱,何廷恩能听懂粤语、国语和英语,但时雨偏要跟他讲法语。
身边刚好有个法国人,帮忙翻译给他听。
“这位女士说,她的恋人是世界第一笨的笨狗。”
何廷恩猜测原话没那么文明,能确定的是时雨在这场恋情里受委屈了。不管谁对谁错,让时雨受委屈一定是对方的错。
过不久,时雨说她分手了。
何廷恩带她去兜风,跑车呼啸而过,似乎连风也在对他说恭喜。
可惜他运气不好,上大学才一年,父亲就过世了。家里打起遗产官司,母亲频频要求他回港撑场面。
等忙完这些事再回费城,时雨竟然又和前男友复合。更令他心寒的是,跨城去约会的人从陈启变成了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