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不能是有钱人癖好特殊,就爱开着这种昂贵老爷车打枪战吧。

他视线落过去,刚才掌心拍到的地方没留下什么伤痕——毕竟车不是纸壳子做的,它漂亮、结实、稳固。

黑色的车身上,只有一个浅浅的半湿润掌印,蹭着些尘灰和血迹。

……血?

朝日夕秋眨了下眼睛,垂头看了眼。

他这才发现,自己的整条胳膊乃至手掌都遍布细小划痕——是刚才爆炸时纷飞的玻璃碎片留下的痕迹。

尽管那时候他尽快闪躲了,可毕竟紧挨着窗户,不可避免地会被碎裂的玻璃渣波及。

弥漫渗透出的血顺着胳膊慢慢向下淌,掌心黏黏糊糊是抹开的鲜红。

怪不得紧握西瓜藤的时候感觉那么疼!朝日夕秋恍然大悟。

他当时还在想手心抽痛到底是什么情况,总不能是西瓜藤上长了嘴在咬他——现在他终于找到了原因。

没弄坏保时捷,但是弄脏了,还是得给人家擦一擦。

朝日夕秋下意识想抬手去擦,然后他紧接着记起手上都是血,绝对会越擦越脏,擦车上全是血。于是他开始犹豫要不要用衣服擦一下。

可关键是,他今天穿的是短袖。所以如果要用衣服擦,就要掀起衬衫的下摆。

大庭广众之下突然掀衣服,这不是变态吗!

虽说这条屋后的街道是条小路,平日里没什么人。但人在做天在看,这样也不太好吧,搞得他好像xp清奇、对保时捷图谋不轨一样。

朝日夕秋目光盯注着车身上的鲜红,正琢磨着该怎么办,鼻尖便嗅到由淡到浓逐渐飘来的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