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礼不知该说些什么,看着夜色,慢慢低下头。
不拒绝就是有希望。黄艳这辈子没有大出息,初中读到二年级就辍学跟人在外面混,十七八岁年纪遇见曹贵,十九岁就生下了明礼,明礼六岁那年,曹贵在外省打工,她带着明礼去歌舞厅。
小小的明礼紧紧拉着她的手,在躁动的音乐里问妈妈这是什么呀。
黄艳没有哄孩子的耐心,咬着番茄跟穿着花衬衫的男人暗送秋波,几个眼神明确心意,将明礼托付给同行的女性友人,便拿着口红去了厕所,再出来时,已经不见明礼的踪影。
曹贵回来便同她离了婚,卖掉房子离开了四川。
她也不是没有愧疚地找过明礼,但时间太长了,长到可以自己用无数个借口抚平愧疚,最后用一句一切自有定数、她被拐走去大城市反而比跟在我身边要好,就将过错变成功劳。
明礼看见窗外那盏闪烁不定的路灯,最终还是在电话那头的轻声软语下,低声对她说好。
她给黄艳转去了一万,不到一小时,曹贵就给她打电话,问她是不是钱多得烧的。
黄艳收到钱就电话打给曹贵炫耀说女儿孝顺,曹贵气得险些用手里的烟烧着眉毛,电话开着免提,妻子在旁边冷嘲热讽,说还是你会养女儿呢,给人养的这么孝顺,只见过几次面的亲妈都知道给钱。
“她说是最后一次了。”明礼说。
曹贵气得冷笑,“这种话她说少了吗,哪次不是最后一次,你就算把这钱给你养父母都好过给她,你怎么想的?”
“……”
明礼的沉默让曹贵认为是理亏,他再度对她说,“你脑子长来干什么的?别人哄她说你一个月五万,她就来找你要钱,一要你就给,下次找你给她儿子买房,你卖肾去给她买啊?”
更难听的话曹贵没好意思说出口,因为说到这儿,他发现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明礼大学拿奖学金出去做兼职,大二开始不仅没找他要学费,每个月还往他卡里转五百,大学毕业就从五百涨为一千五,现在变成了两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