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看天,他在看她。
至少有一分钟的时间里,除了远处篮球场里传来的几声叫喊以外,空气里安安静静。
将害羞的情绪消化得差不多后,程麦才终于转头,看了眼身边的男生。
那张脸一如既往的冷白色皮肤,因此眼下那层因睡眠不足而出现的青黛就格外显眼。
一想到池砚考完初赛都没休息,洗了个澡后马不停蹄来给她讲题,那点因为他使坏逗弄产生的羞恼全消了,只剩下满满的心疼。
她向来行动比脑子更快,还没意识过来手指就已经轻轻蹭了蹭他眼周下脆弱的皮肤。
刚想关心他一下,结果这人居然头往后仰,微微拉开了和她的距离,笑说道:“在外面呢,注意一下。”
怎么,难道这个动作在她不知道的时候被列入“伤风败俗”“违背公共秩序”里了吗?
程麦深吸一口气,忍辱负重地向他请教:“碰一下你眼睛,不行?”
你敏感肌啊。
“不行呢,”他眼睛微微低垂着,一副受到非礼被迫顺从的贞洁烈女样,但接下来甩锅的话却说得理直气壮,“你一碰,我就是会受不了啊。”
……
她发誓,认识他十几年,这人总是臭屁自信神采飞扬。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听到他毫无抵抗、甚至带着点骄傲地承认自己也有做不到的事。
程麦也从没如此讨厌过自己因为“博览群书”而获得的秒懂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