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安只好如实回答:“这个需要我花点时间去查。”
“要多久?”尹荷的语气咄咄逼人。
“至少要一两个小时。”乔安随口说了一下。
“好,那你去查。”尹荷说,“如果有问题,随时在群里汇报。”
“尹律师,披露问题我倒是觉得不必特别担心。”谢莉柔声道,“毕竟招股书也是经过&的验证,不管怎么样,责任不在我们。”
“这个项目不是百分百验证,我记得最后也就是百分之八十左右。”一直沉默的戴文忽然开口说,“所以我们要很小心。”
乔安心里又沉了沉。其实她的第一反应和谢莉差不多。他们撰写披露的时候,只要基于公司的资料,没有显而易见的错误或者冲突就可以。在这个项目上的美国律师,对于披露没有核实义务,也没有法律责任。毕竟,他们也没有故意欺诈,帮助公司做虚假披露。
“好,披露问题,乔安你要仔细核对,然后最好把整个的撰写过程找到。”尹荷道,“我们是基于什么材料,做了什么讨论才下笔写的。这个过程要讲清楚,而且要有材料支持。别忘了,公司那边也在准备答复。如果我们的回答和他们的有冲突,看上去会非常难看,也会引来证监会的进一步问题。”
“明白。”谢莉替乔安回答。
“关于承销协议的商业安排。”尹荷立刻转向下一个议题,“香港承销协议签署的时候,一切都还没有谈妥,所有涉及金钱的商业安排全都defer到国际承销协议。”
国际承销协议是美国律师主导的。在丰收项目上,乔安负责审阅和谈判国际承销协议。
于是,尹荷再一次cue到乔安:“乔安,你在和对方谈商业安排的时候,有没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