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性别是压迫不了另一个性别的,除非里面出了内鬼,伥鬼。
毕竟生育是掌握在女性的手里,生育哺育都需要母亲,她们生的男孩,如果反过来压迫她们,她们怎么肯生呢?
妻母非母,看现代很多原生家庭就知道了,更别说古代,有一些不正常的母亲甚至会嫉妒仇视自己的女儿。
大明的裹脚就是,原本是江南瘦马,仅因为男人给小脚写诗,夸赞那畸形的审美。很多母亲为了让女儿嫁得好,她们一边骂妓子不知廉耻,一边把自己女儿打造成妓子。
大明中后期性别比到了3:1,三个男人对应一个女儿,女性自杀到达巅峰,这样的性别比,在没有仪器可以看性别的时代,是大量虐杀女婴的结果。
这样的性别比是谁生出来的呢?
当受害者成为加害者的那一刻,就不配拥有任何同情,这话放到那些宅院里的主母姨娘身上,也是一样的。
到了清代,那种断足一样的裹脚上场,非常可怕。那个时候是规矩最严的时候,贞节牌坊从大明开始盛行,到了清已经入了人心。
可断足式裹脚,除了母亲,奶奶,是没人能这么对一个女孩子的。在四五岁的时候,还是儿童时期,就给女儿裹上了脚,美名其曰,这是为了让你嫁得更好,有夫君疼爱。
清甚至还有禁缠足令,都管不了汉人权贵的民风民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