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变长,指甲猛得变长、变锋利、变硬……然后我就能将拇指以外的四个指头“嵌进”敌人的脖子中。

于是我的目标通常死于窒息动脉血和静脉血流入气管的那种,窒息。

摊开双手,低头。

我下意识以为自己手掌上应该有肉垫来着,我的肉垫是灰色的,英短蓝猫的那种。

毕竟猫的肉垫颜色是和毛色相对应的,而我在变成猫的时候总是变成黑猫。

“所以,没血啊。”

我以前的战斗方式很利落、灵敏,但是坏处是每次任务结束手上都会染满血。

粘在手上、干掉的血黏糊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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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爪,还有吗?”

“没有我就回去了。”

抬头看向理查德琥珀半的金色双眸,我这样说道。

说真的,我没有杀人的爱好。

虽然也谈不上厌恶,但是,就,工作吧。

其实把杀人当工作也挺扭曲的就是了……

不过我不会辩解说我从来不杀老弱病残和无辜者,虽然我确实不杀这样的人,我挑选任务一向谨慎或者说挑剔。

但杀人就是杀人。

会杀死一个人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你想杀了他。

——所以在和夜枭的谈话后,利爪邀请我来帮他处理哥谭市这算时间野心勃勃的犯罪分子和阴谋家,我就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