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 爱丽, 这是你的力量,你能掌握它的,加油!”

我的身旁则是利爪,此刻的利爪像只真正的猫头鹰一样蹲在路灯上对我叽叽喳喳着。

我则是飘在了半空。

我猜我此时是面无表情的, 虽然表情挡在面罩下也看不出就是了。

但是、但是……我陪利爪来处理某些在利爪挑拨下、在哥谭尝试着兴风作浪的家伙。

于是我杀了他。

于是我飞了起来,我在敌人的脑袋炸开的那刻就下意识的飞了起来。

而他那些粉色的脑浆与血液混合物——说不定还有毒品——没有一点沾到了我黑袍的下摆。

虽然沾了大概也看不出来吧,毕竟我选黑袍作为制服的一部分也就是为了这个。

所以,我对此,对着这一副惨状应该说什么呢?

我杀人了,还是用这种“骇人听闻”的方式, 我敢说蝙蝠侠即使想象过我有这样的一面, 他也没想到过会是这样“惨烈”的场景。

但是我……

好吧好吧,我以前杀过人,不少,但我也没有这样“粗暴”的杀人过。

毕竟我以前当雇佣兵混饭吃的时候通常是靠速度,狙击什么的自然不必多说,而一旦近身,我会靠我像猫科动物一样的爆发力将对方绞首。

而虽然说我绞首敌人还是用手吧——因为我在近战的时候不像蝙蝠系的义警们一样会用卡里棍、长棍和撬棍之类。

但那时,我战斗确实不会弄出这么大的动静。

因为我一向是习惯用手,或者说是用爪子的。

我当时虽然没有自如掌握变猫的能力,但因为一些事情,准确来说是和母亲有关的事情。

最终,我早早学会了在战斗时将手脚变成猫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