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斯的手指不安地抚摸着弓箭上面的花纹,她没有做错什么,这都是为了侍奉她的神明。
神官是神明的使者,冒犯神官威严的人,也必定不对他们的神抱有崇高的敬意。身为神官,阿莫斯必须维护神明的尊严,哪怕她的神从来不肯回应她,从不肯听她的话语。
但是……阿莫斯是如此痴迷她的神明,她的主人。
那样的迷恋,将她作为人的那面抛却,她快要看不到其他神官对人们的欺压,也快要听不见来自底层的声音,因为她是如此虔诚地伸长脖子仰望她的神。
不要去质疑,阿莫斯对自己说,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神明就好了。
人类只不过是蝼蚁,天生就应该膜拜在烈风之下。
路德维希笑眯眯地补上了最后一刀:
“你知道这个故事最精妙的地方在哪里吗?”
“……”
“在于你啊,我的朋友。哪怕是沦为奴隶的小女孩也会向往自由的世界,而你,我可爱的阿莫斯,你是真正的奴隶,却要维护身为神明奴隶的自由。”
阿莫斯避而不谈的东西,被诗人轻轻松松地掀开了遮羞布。
她是那么热爱她的神明,她把所有的热情都奉献给了神,哪怕神明从来不肯回应她,也从不肯听她的话语。
阿莫斯只能凭借一个幻想活着,那个幻想里面只有神明和她自己。
她听多了路德维希的诗歌,便也开始幻想起了自己的世界。于是她偷偷写下自己的歌,瞒着其他神官,没有吟诵千篇一律的曲调,倒唱起了心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