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好耐心解释:“我只是喜欢听一些音乐,比如古典乐、歌剧什么的,这不触犯任何一条法律法规吧。”

还有流行乐。康斯坦斯在心里默默补充。

“所以你2009年6月份去美国看britney spears的巡演?”

男人眼角带着讥讽,他终于一改那副彬彬有礼的面貌,咄咄逼人地质问她:“那我们来谈谈,你看完演唱会后就突然消失。”

他加重「突然」这个词的发音,抬眸看着她的反应,继续问她:“后来有人看见,你在数公里外的一家餐厅与一名陌生男人交谈。这你要怎么解释?”

说到最后,男人从记事本中拿出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她穿着一身清凉的黑色吊带裙,眉眼含笑地在跟对面的男人说话。但由于酒店过多装饰物的遮挡,陌生男人只拍到了一个很模糊的侧脸。

这张偷拍的照片显然被狠狠捏过,白色的褶皱像把利刃直接把男人的头劈到脚。

“我当时受到了一些惊吓,有位好心的绅士前来安慰我。”

跟之前不同,康斯坦斯这次的解释十分轻描淡写,让人听不出任何的可信度。

“调头。” 男人将照片一扔,双手抱臂放在胸前,“阿普比小姐,你唯一的选择就是将事情的真相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