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救她什么了?”她迷茫地问。

男孩子摇了摇头,盯着她看了一会儿,那目光令她很不舒服,直到见她快要炸毛,才反问:“怎么称呼?”

“随便。”小女孩耸耸肩,“我姓纳什,但这个姓多半是假的,我妈妈在信里叫我‘小东西’,村子里也有人这么叫。”

“没有名字?”男孩的目光愈发考量起来,“你是个……外国人?”

“曾经是。”她叹气。

“曾经是?”

“呃……我是说,显而易见,我应该是个混血。”小女孩不耐烦地说,“你呢?”

男孩不理她了,只抬了抬手,那意思是“我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嗬,年纪不大,架势挺足!

她觉得哪里怪怪的,但说不上来,只好先回那栋光鲜亮丽到和整座村子格格不入的房子里去——很难被称为“家”,对吧?

直到晚上入睡前她才迷迷糊糊地反应过来,那个男孩说……阿利安娜姓什么?邓、布……利多?是这么念的吗?

她反反复复地回想那个单词的发音,试图将其与记忆深处的四个汉字联系到一起去。如果说,单这一个姓还有听错的可能,那昨天下午她还听过一个……“阿不思和阿不福思”。

阿不思·邓布利多?

不会吧?不能够吧?

怎么别人穿越都是穿进刚看的文艺作品里,她反倒穿进十年前看的儿童文学里去了?

福利院里资源匮乏,什么好东西都要靠抢的,一本好看的书也是。至于按照故事发展的顺序看完原著,则纯属奢望。只草草过了一遍剧情的她现在几乎什么也记不住了,只记得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