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上,子弹留下来的痕迹已经消除,被贝恩压得裂痕也都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崭新的车盖。

油箱也是满的,就连车里的设备也变得高档了不少。

我坐在新换的座椅上,握着触感优越的方向盘,深沉地盯着前方,行驶在路上。

蝙蝠侠意外的是个好人呢。

我开着升级的越野,速度稳而快的跨越布朗大桥,驶向纽约。

纽约和哥谭相似,但不相同。

最明显的一点就是这里更加时尚和热闹。

已经被无数个潮流的年轻人拦车要拍照的我心累的叹了口气。

哎,要是在哥谭,我直接就碾过去了。

不对,在哥谭这种事就根本不会发生。

看着快要坐到车盖上开派对的人,我感到了深深的后悔。

我算是明白了,等他们自觉走开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选择开窗,并对着他们的脑袋伸出手枪。

吵闹的人群瞬间寂静。

下一秒,他们尖叫着四散逃开了。

见此,我发出一声嗤笑,收起手枪,踩下油门,冲了出去。

一旁,慌慌张张穿好制服,正要帮忙的蜘蛛侠呆在了原地。

“呃,好吧,我还以为我能派上用场呢。”

此时,一位过路行人听见后,安慰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蜘蛛侠有些哭笑不得的接受了行人的好意后,重新扬起微笑,飞跃在纽约这座城市。

而不知道还有插曲的我准时抵达了机场,一边发消息,一边等待着福泽和谕吉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