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斯特:“所以您当年真的自称混血王子吗。”
斯内普:“什么?”
很突然的一个提问,突然到斯内普没能理解到那几个组在一起的词语代表着什么,他看向提问的洛斯特,皱着眉,因为困惑。
洛斯特:“您的课本上,第一页写着的,此书属于混血王子。”
她将手下切成均匀小块的药材丢尽坩埚,好腾出手一伸一勾,那本落在桌面上被小心保养的课本飞过来,展开第一页,将那行带着岁月痕迹的字迹展露在他面前,这是个久违的称呼,也是一段久远的记忆。
斯内普:“是的,确实是我年轻的时候给自己的一个称呼,那时候总有些不成气候的想法,太过稚嫩,又太过自傲。”
他坦然的承认。洛斯特看着他,缓慢的眨眼。又是这种无所谓的语气,平淡,从容,这是属于斯内普的成熟与稳重,岁月在他的身上沉淀,从声音,从言辞,从作风,又一点点的向外透露出那种痕迹。
洛斯特:“混血王子。就像斑比?”
这次他甚至没问什么了,只是挑眉,洛斯特觉得他不像斑比,至少现在已经不像了,像那只鹿王,沉默,安静,连声音都一样的四平八稳,情绪几乎没什么表达。
洛斯特:“斑比,小鹿斑比,很适合当睡前故事。它是鹿王的孩子,所以出生了就是小王子。”
斯内普短暂的沉默着,最后伸手揉了一下眉心,又捏了捏。
斯内普:“是普林斯,不是王子。”
洛斯特:“我知道,王子。”
她歪着头,斯内普虽然没读过小鹿斑比的故事,但他觉得,洛斯特肯定会更符合那个形象。
斯内普:“普林斯。半血,普林斯,不是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