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门房还在呼呼大睡,任慈又偷摸翻墙离开,再次折返回下水道。
弗兰肯斯坦还在。
他只是从站着变成了坐下,靠在墙边,全然不顾地上肮脏恶臭。直至任慈的脚步声传来,弗兰肯斯坦才因本能而循声转过眼珠。
任慈走到他面前,拿出一截肉干。
用盐和香料腌制过的熟肉,和死在下水道的死狗气味自然迥然不同。既然弗兰肯斯坦是拿人类的尸体拼接而成的,那么任慈大胆推测,他应该也保留着人类的本能——对熟食的追求是刻在dna里的。
果不其然,弗兰肯斯坦玻璃般的眼珠立刻转移到任慈手掌心。
“你想要这个吗?”任慈晃了晃肉干。
怪物径直站了起来。
他个子极高,任慈目测至少一米八五靠上——要知道这可是十九世纪!已经远超了平均男性身高。
不知道是不是疯狂科学家故意找的个子高的尸体做原材料,总之当他靠近时,任慈还是感到了几分紧张。
弗兰肯斯坦弯下腰,伸手就要抢任慈手中的肉干。
但任慈比他更灵巧,她右手一松,食物就直接掉进了口袋里。
刚刚离开实验室的怪物,智力不会比一只动物高出哪里去。他完全没搞清楚任慈的小伎俩,只觉得是食物在眼前消失了。
弗兰肯斯坦困惑地歪了歪头,端详着任慈的手。
趁着这个机会,任慈赶忙把手中的外套给他披上,拉起帽子,遮住他过分长的浅金色头发。
“好了!”
任慈笑眯眯地再次拿出那截肉干:“给你。”
她把肉干递到了弗兰肯斯坦嘴边。
怪物根本不在乎自己多了件外套,他只在乎到嘴的食物,干脆利落地张口,将任慈递来的熟肉咬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