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最经常看见的东西就是自己的手。

夜色昏暗,紧裹着贴附一层凉意的皮肤。里包恩看着自己的手。那是正常的, 健康的,宽厚而修长的手。他在往日的无数瞬间都在设想这个时刻。如今真正实现, 他的心情反而异常平静。

杀手动了动手指。另一只手隐约被什么压着。

里包恩这才稍微支起身, 身下是轮船客房柔软的床。他的衣服基本上都是用列恩特殊的丝做成的,即使忽然抽条长大, 睡衣也只会随之变成最合身的码数。但他在发烧时出了一身冷汗。此时从脖颈到后背都紧贴着几分黏腻的不爽利。

该去洗个澡。他想着,目光却落向身侧。

前一天才为他唱过生日歌的人正坐在一把凳子上。她趴在床沿,像守着守着就睡着了。里包恩看见她从臂弯里露出的小半张侧脸, 熟睡的眉眼舒展着, 毫无防备, 任由黑夜温顺地梳理着她的头发。它们乌黑如瀑,窝在肩膀又伏至脊背。

她的掌心搭着他的手腕,很轻,但足以令人察觉到温热细腻的触感。

或许是不断下沉的海夜给予人类别样的错觉, 里包恩忽然觉得这个视角无比熟悉。只是有哪里不一样了。他不动声色地将手腕抽出几寸, 便意识到答案。

曾经很多时候, 他整个手掌都没有友寄新奈的一半宽。成年人要和小孩握手都只伸出一点指尖, 婴儿的手自然也只能抓住手指。

再长大一点,可以握住掌心, 但真要被她裹在手里也还是绰绰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