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吉诺瓦一定很喜欢你,所以才会一直对你念念不忘。”
长尾先生一边说,一边低头看向紧紧贴在尼昂腿边的漂亮狼犬。
作为养大了两只大型犬的爱狗人,他一眼就认出这是标准的护卫动作——相当漂亮又标准,除了狗本身还是只不大的幼犬外,几乎无可挑剔。
长尾先生不记得他教过对方这个——主要是在随行等一系列基础口令的练习上,吉诺瓦表现平平。
他还一度以为是这只狗脑子不太好。
但显然。
昨晚事发后,长尾先生发现自己错了。
吉诺瓦相当聪明。
聪明得对于一只仅有五月龄的小狗来说,有点太超纲了。
简直和雪原上会熟练利用自己保护色,会熟练思考战略的年轻矫健的孤狼一样——年幼的狼犬甚至还知道靠演戏来麻痹他人。
这个护卫动作,长尾先生估计就是它暗中观察,和他家杜宾与德牧学的。
长尾先生想着,虽然面上不显,但心底却不免进一步忧心起了“混血二代狼”的这一猜测。
如果这吉诺瓦再长大一点……
今晚会不会就不是逃跑,而是找机会袭击其他狗或者人类了呢?
“我只是养了它一个月而已。”尼昂对长尾的话不置可否,只是微笑着回答道。
“我也养了它一个月了,可从没见过它对我那么亲昵热情,基本完全是我不找它,它也不找我的状态。”
长尾先生摇头说,然后觉得自己失言,赶紧补充解释:
“当然,请别误会,我并不是生气,毕竟领养是领养,不能因此忽视狗本身的感情,它们不是没感情的玩具,可以简单地被让来让去,甚至还要为对方的疏离而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