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对金子没有那么热爱,歌仙说过,他是贵族的后代,要有相应的矜持,不仅教了他各种礼节,还教了他要视黄白之物为粪土。

黄白之物只是用来改善生活的,有很好,没有也无所谓,贵族不该重视这种东西,贪恋财物是不可取的。

可小判是他买房的筹码,腰包里只剩下七包盐,能换来一套房吗?顶多换半套吧。

他要的不是那种茅草房,想住那种刷了白漆,方方正正不漏雨的结实房子。

想到这里,看这个小鬼更不顺眼了。

水什么时候会开?好急。

“喂……你不会真的要吃我吗?人哦,人肉很难吃……”

“我知道,是酸的。”羽仁彻面不改色的道,“饿了什么都能吃得下。”

小鬼的脸更白了。艹!这语气,显然是真的吃过人肉啊!

羽仁彻也不算说谎,他五岁的时候随付丧神们外出,他们在忙,也顾不上他。羽仁彻就自己去附近溜达。

他从小就聪明,力气还大,学什么都快,包括刀术。五岁的他,就算遇到三个大男人都不落下风,加上没跟出来的五虎退将他的本体交给了羽仁彻,付丧神们就更不担心他出意外。

走了一段路,就看到几个衣衫褴褛的人围着一口陶锅,锅里煮着肉汤。他们狼吞虎咽,像是在吃着人间美味。

在看到羽仁彻的时候,几个比乞丐还更加落魄的男人就用一种让人很不舒服的眼神盯着他,一边看一边吃,有一种被当成佐料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