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的手,打手背会很厉害。”

说着,林满杏的手指,又轻轻地戳了两下男人大掌外包裹着的手套两下。在乔斯佰瑟缩着手就往回收时,她却一把抓住他的手腕。

“因为村里的嬢嬢说,有茧子有疤子的手,都是好手,能干很多活,什么都会。”

乔斯佰能感觉到她的手指指尖是怎么隔着丁腈手套,在他的手背上打着转。顿时,他感觉到那曾经被浓硫酸浇过折磨的手背,好像又开始灼痛。

“你好像也什么都会,你会煮好喝的奶茶,你还会一下子就把地板收拾干净。”

可又不仅仅是灼痛,乔斯佰还觉得痒,很痒很痒。像是有人拿着羽毛在那几乎都要坏死的皮肤上扫过,瘙痒的同时,还激起一阵隐秘的战栗。

“不像我,于景焕天天说我的手像猪蹄,都是肉。他老是捏我的肉,好烦。”

他应该要甩开她的,可乔斯佰却觉得自己的手这时候好不听使唤。而不听使唤的,还有他的大脑,它让他很想听林满杏把话说完。

很想,从中得到什么聊胜于无的慰藉。

“你的手比我厉害多了。如果你用这双手去我们村打手背,你就是手背大王。会有很多小孩子跟在你屁股后面吃辣条。”

他的手终于被她放开了,乔斯佰觉得这时候自己应该立刻把林满杏赶出去,他要好好洗一下澡,消毒一下,然后……然后再戴上那双手套,遮住那上面丑陋的疤痕,好像这样就能遮住他那些不堪的回忆。

可他做的却是——

摘掉了刚才那只被林满杏握在手里的那只手的手套,艰难却还是忍不住开口问她:

“可你不觉得、你不觉得恶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