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叔皮肤黝黑,额头的皱纹很深,宛如刀割就,那是时间的印记,他陷入了回忆,继续道:
“可惜,连姨这个二儿子,十分不争气,村塾没读两年就不愿意读了,平日里游手好闲,从村头逛到村尾,平时没事做还会偷别人家的东西,
偷骗抢劫的事情没少做,活脱脱就是一个地痞流氓,姑盼比他虽说和他同岁,但是个女娃子,力气比不过他,于是那个二儿子,自认为她是他的童养媳,姑盼不乐意嫁给他,连姨的那个二儿子,就,把她的腿打伤了。”
陈年旧事一说出来,听的一众人直皱眉,这个二儿子,脾气秉性实在是太恶劣了。
俞叔可惜道:“你说,要是连姨的那个二儿子是个好相处的也就算了,可偏偏被养成了这个模样,姑盼要是嫁给他,往后还有的苦吃的。”
沈迟:“所以,后来连姨把姑盼许给二儿子了吗?”
俞叔叹一口气:“这本就是村里人人皆知的事情,你说姑盼不嫁给他还能嫁给谁?还有谁敢娶?”
“更何况,本来养了她十多年,就是为了给她家二儿子作配的,也只能怪她的命不太好,摊上了这么个夫家。”
沈迟猜测:“所以,姑盼脸上的疤痕,也是她的二儿子所为?”
俞叔:“噢,你说那个疤啊,听说是她七岁时,家里人都下地了,她留在家中照顾那个二儿子,不慎被他拿剪刀划伤了,那伤口可深了,都能瞧见骨头了,也是命大,这都没死,就是留道疤,毁了容貌。
她也知道自己丑哩,没人要她,不就只能跟连姨的儿子了吗?”
俞婶在一旁插嘴:“才不是,你这说的,他可没有那么清白!你把她说的跟个什么都不懂的黄花大闺女似的,其实哟人心隔肚皮,咱们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卢风疑惑:“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