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奴记。
惜奴。这个小字正衬她。
只是外人不当叫,太过唐突。他应当唤她应娘子。
借一霄明月,他看过一刻,仍是收了画,仔细搁在案间。再躺回去,却早已失了睡意,直瞪眼挨到了天明。
第24章
凋敝不只寒烟衰草
说是月底核案,实则更早了一旬。十月二十,府署便审定了此案,并不公堂外示,只提了一众干证人,将早已勘录在册的话又教说了一遍,前后核对无误,余下自是堂上定夺,再没他们的事。
从九月拖到十月,羁得人心焦气躁,可算是落定了此事。
果然,转过天来,便来人相告,可自去行事,此案已敲定了。
公堂论断:陈大杀女,恶行难推,却其情可悯;罪减一等,徒二年,折脊杖十七,放归家去。
“一条人命,十七杖便了事了。”宗契收拾了行装,出门见得应怜,牢骚满腹,也只化作这么一句。
“想来是不愿问成大辟,引动两浙路的提刑官督查,又生翻复。”应怜道,只心中还有一层不好明说。事关那先行钱法的颁行,启祐党人自然不想被扣个“地方生民为夺先行钱而害亲”的帽子。
只是可怜度尘一心归家,却枉死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