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晴初四岁生辰那天,汪锦媚吃完饭对她道:“我教你一段戏,你听好了。”
汪晴初从没听过汪锦媚给她唱过什么戏,所以听得很认真,但是汪锦媚唱的是什么,很久之后汪晴初才知道。那一出叫《梅花误》,是汪锦媚和陈云唱了快十年的孽缘分。
那天晚上,汪锦媚和那戏里的小姐一样,和陈云私奔了。
汪锦媚没有卖身,来去自如,可是陈云是被卖到梨园的,几年来虽有积蓄却不够赎身。汪锦媚拿着自己全部的钱包好了带着信放在桌上,算作为陈云赎身,然后给陈云道:“你拿好你那些钱,我们这就走。”
陈云问道:“你不怕?”
汪锦媚道:“汪晴初在这儿呢。”
汪晴初一觉醒来不见了姐姐的踪影,后来蔡老板来找她,双眼红红道:“丫头,我没照顾好你娘,也没能照顾好你姐姐,丫头,我以后一定把你当我亲闺女,绝不让你吃一点苦。”
汪锦媚的尸体浑身伤痕,大大的眼睛是蔡老板找到她的时候才帮她合上的。汪晴初听蔡老板私下里和林大娘说这事,那陈云和汪锦媚逃跑时连夜赶路,不巧遇到一窝山贼,把汪锦媚的尸体就扔在山坳里,连件衣服都没有。至于陈云,想来是和山贼拼了,最后那些狠毒的山贼,把陈云大卸八块了。
汪晴初自己找来《梅花误》的本子看,原来那小姐和书生没能在一起,他们被小姐的父亲抓了回去,小姐嫁给了乡绅,书生高中榜首另娶他人。
此后经年,不提往事。
汪锦媚下葬之后,汪晴初去找蔡老板,说她无处可去,想留在梨园唱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