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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周末那天。

温时带着一群人堵在三中门口,他的手一个星期才结了痂,这笔帐得算算。

三中管的挺严,周末还要上晚自习,这个时候还没下晚自习,温时端着杯奶茶倚在一中背后那条巷子的巷子口,戴着刚买的墨镜,戴着个黑色的棒球帽,无比风骚,大长腿交互搭着,引得路过的人纷纷侧目。

他看了眼时间,走了几步把自己的奶茶杯子扔下了垃圾桶里。

抬眼就看到对面的奶茶店有张熟悉的脸。

温时眉一挑,想起这小姑娘了,叫甄真,虽然不好听,但还挺好记。

因为周末不上课,甄真没穿校服,初春的季节还有些冷,她穿着一件黑色的针织衫,里面搭了一件白色的衬衫,怀里抱着只猫,嘴里含着一根棒棒糖。

说话时有点含糊不清。

“加爆爆珠,要热的。”没有音响,她的声音听起来更近,也更轻了,就像她怀里的猫。

温时看了几秒,上前一只手撑在奶茶店的吧台上,隔着墨镜看她。

这是睫毛精吗?睫毛这么长?

温时的心仿佛跟着甄真眨了一下的眼睛也加快了一跳,他舔了舔唇瓣,开口:“同学。”

甄真闻声转头,看向这个比自己高的男生,隔着墨镜看不清眼睛:“叫我吗?”

“嗯。”温时这么近距离看着她,仿佛被那双眼睛看到了心里。

他一时居然不知道要说什么,平时周晚那群人怎么搭讪的来着??

这伙人这个时候正目瞪口呆地站在对面的街上看着自家老大在跟小姑娘搭讪!

温时!

在跟人搭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