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在榻上捏着信纸,眼一眯,餍足的小猫儿捋着白白的胡须,东边就读到西边去了。眼看朱雀听出不对劲来,立马就说读累了困得很,还让她也和他一起歇歇,睡醒了再看。
这样下来,一封信能拖上十天半个月。
在一个深夜,朱雀终于忍无可忍,一把火将猫儿的胡子全燎了,然后进山找玉流,要她来念。
玉流半夜被人叫起来,衣衫都没穿好,打着哈欠点起蜡烛就是看。
信里多是红尘凡俗的见闻,也没多少复杂,就是吧,这东一句西一句,夹杂着尽兴时龙飞凤舞的狂草,甚至还有被油糊掉的字眼,让她不禁怀疑不羁的前辈不会是在饭馆写的吧。
这也不能怪小先生说看得累,她的眼睛也疼,觉得会得工伤。
朱雀掐她脸蛋,面无表情地凶狠:“读不读。”
彼时玉流还不是这个幼年冷面杀手的对手,不敢反抗:“读,我读。”
慢慢的,一起读信成了习惯,她也靠着字里行间见识到了山外的天地。在等到她们十三岁后,信的内容变了,前辈开始写一些她在山下的风流韵事。
朱雀也是个狠人,仗着自己从小是个不会脸红的圆圆死人脸,就算再露骨都能一板一眼地读出来。最多皱皱眉,吸吸鼻子,说“今天又认识了几个字”,然后折好,放进兜里。
有她打样,玉流的脸皮也越来越厚,脸不红心不跳地同她一起看完了。看多了玉流也琢磨出一点意思,大概是前辈觉得孩子大了,也该见见世面了。
她们迟早要出来,会像她一样遇上因欲生情的人,但江湖儿女,不会因一人停留,所以那些情成了清晨的露水,天亮了露水晒干,拍拍屁股走人就是。
基本上都能好睡好散,毕竟爽的也不是只有自己。如果聊得不行,死活不放手,那就只能见点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