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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仅仅是徭役恐怖的一个方面……一个失期就极有可能造成自耕农的破产,在服徭役的过程中更是有大概率丢命,就像姜央的第四个轮回里一样,自耕农“央”在第一次服徭役期间被判处斩趾,是兄长“燎”违背秦法、冒着死亡的危险打死了一头老虎卖了钱,才给赎回来的。

若是“央”没有一个肯为他打虎的兄长,一个失去了大脚趾的徭役,很容易在服役的过程中死掉。

而就算侥幸活了下来,央的日子也不好过。被斩趾就失去了劳作的大部分能力,凭借央自己,连耕种都做不到,还要依靠兄长燎。等燎被征做兵役离开家乡,央就连交税的粮食都拿不出来。

央第二次被征发徭役,就因为饥渴与劳累重病一场,死在了路上。

这就是严酷的秦法……

秦孝公时期,公孙鞅入秦,推动的秦法就实行了“驭民五术”,即愚民、弱民、疲民、辱民、贫民,简单来说,就是让秦人处在吃不饱又饿不死的状态,这样一来,秦人饿不死就不会造反,吃不饱就会努力耕战来吃饱,从而造就了一个虎狼之国。

可以说,若非当时的秦国积贫积弱,被魏国打的差点亡国,就连反对商鞅变法的甘龙、杜挚等人都不得不承认,秦国需要变法,商鞅变法能不能成还两说。

但是现在,姜央来到的地点是故楚国地界。在座之人在几年前大概率还是楚国封君的臣民。楚国虽然是第一个行使郡县制的国家,但国内封君的势力是最强大的。

封君想要强大,就要和国君抢民,为此,楚国的封君都在治下颁布了比国君更为低廉的税收和徭役,相互内卷之下,才能留住耕种的百姓。

在这样的条件下长大的楚民,怎么适应得了苦民的酷律?

不能写匿名信,抓到了要坐牢;

邻居家里进了贼,你没去就邻居,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