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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小屋里没有灯,只能借助外头那一条孱弱的灯管。

他稍一侧身,叫光更多地跑进来,在那刻瞧清了两只鞋底各自贴有不同的标码。只是眼见里头灌满血水,他还是有那么些犹豫——他一旦摸上去,势必要沾血。

“……遇见我这没洁癖的拉磨驴,薛无平真是有福了。”

他不顾那两只鞋子盛了多少血浆,也没管那东西沾了多少到手上,把鞋拎了便拿到灯管底下瞧,看见小的那对写了2004,大的那双标着2005。

这绣花鞋大小当真与时间有关?

文侪思索着。

“不过纵使是按照时间顺序来,也未必不能往表象与现实上头引导。”由于外头那痛彻心扉的哭嚎实在是吵,文侪手脏又不好堵耳,只能低声自言自语起来,“如果要把两者结合在一块,那便是2004年所看为表象,2005年所见为现实……照这样来看,戚檐当时说代表的不是偏见,是误解,看来是对的呢……”

文侪说着,忽而恶狠狠地盯住了墙面上那生了金发狐狸眼的戚檐:“哈……狗东西,特么的死那么早干嘛?!工时都是老子在填,上一委托好容易你是原主了,老子还要一秒打两份工……”

他埋怨完,又蹲身下去琢磨那四只鞋子,极低的耐心阈值令他在长达2分钟的默声后,果断起身又回了那小房间。

那房间是真小,因此也不需要多少光便能将里头布置览尽。房中是显眼的是一面顶墙高柜,好在这屋子修得矮,最高处文侪抻长了手便能够着。地上铺着发黄的纸,每一步走起来都沙沙作响。

他一面翻看着柜上箱子里数不尽的人像相片,一面思量着,想到深处,便将那一沓相片拍在手心。

说实话,他还是对这广播站里头乱贴凶杀现场感到诧异。他现在手里这般多种类的相片,怎么光贴那几张而全然不顾其他的,总不能他的原身和戚檐的原身皆是个恋|尸癖吧?

“一个是登山俱乐部的成员,一个是领队,拍那么多死人照片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