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的陈誉还没见过什么世面,跳到鞋子上的蟋蟀都能专注的看上半天,闫驰当他喜欢,忙活了一整天,抓了几十只膀大腰圆叫得欢的大头蟋蟀,用狗尾巴草串成串儿,等陈誉再来的时候开心的挂到了他的脖子上,被西装笔挺的司机拎着棍子追了整条街。
闫驰边跑边解释:“胡同里的孩子都这么玩儿!”
……但确实没挂这么多……
从那次起,闫驰知道了,陈誉不喜欢小昆虫,搞艺术的嘛,都文艺。
于是九岁的闫驰特意赶在下雪那天邀请陈誉去看雪,陈誉拒绝,但是没关系,外来的孩子认生。
不认生的本地孩子翻窗户进了李老师家,把陈誉偷了出来,闫驰记得那天什剎海还没结冰,雪花落在水里眨眼就没了,陈誉挂着两条清鼻涕,被后面赶来的李老师用大衣服裹回了家,病得整个寒假都没再回来上过课。
那一年,李老师家窗户就落了锁,还安装了窗帘,闫驰屁股肿了一个星期,他天天趴在柜台上往外看,小汽车来了一辆又一辆,可惜里面没有陈誉。
闫驰又点了一根烟,把西装袖子一撸就翻进了李老师家的篱笆院,他找准了陈誉的窗户,贴着墙根坐到地上,边忆往昔边仔细剖析,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后知后觉的长心眼的。
那最起码得是十岁以后的事了。
从小就比闫驰多占几个心眼的闫菲都开始抹着张小花的口红办家家酒了,张士霄有事没事的揪人女同学的小辫子,连大海都抢了语文课代表的沙包砸数学课代表的后脑勺时,闫驰终于长脑子了。
经过缜密的推断和分析,闫驰得出结论,不管男孩儿女孩儿,只要他心里有了那个特别的人,就总是会对人家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想要引起他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