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能——”宋洲毫无犹豫地否认,又被高云歌迅速打断。
“是啊,你也说了,不可能。”高云歌其实自己也不理解。
他放下筷子,很正式地说:“我这样的人有很多。不管是三年前在温州,还是现在在山海,这个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像我这样,没有学历和一技之长,出生不好,家庭稀烂。我只是普普通通地活着,我浑身上下拿得出手的,也只有这一双手。”
他喉结动了动,双手摊开放在桌上,他看着掌心的纹路,那上面劳动磨损的痕迹,一如他的思绪那般模糊。
他想不明白,他自己也想知道答案:“为什么就是我?”
——为什么不管是三年前,还是三年后,你都会看到我?
宋洲一阵失语。
是啊,为什么呢。
眼前的人得久久注视着,才能和三年前初见时的模样重叠。彼时高云歌在一个正举办说唱比赛的酒吧和自己擦肩而过,也是冬天,他就穿条薄薄的短裙。那身材看得宋洲眼睛都直了,长发拂过时把他的心都带走,让他毫不犹豫弃正比赛的兄弟而去,跟在美人身后追了上去。
宋洲一开口就是情场老手,说今夜月色真美,可否赏脸小酌几杯。高云歌也不说话,直接握住他的手腕,张开他的五指贴上自己的脖子。
宋洲心想哇塞这小妞外表高冷原来玩得这么野,我更兴奋啦!他的掌心触碰到微微一小块凸起,那是男人才有的喉结弧度。
事后想想,对于高云歌不是女人这个事实,宋洲也不是从一开始就接受的。
起初他只在高云歌上晚班的时候出现,在酒吧点他唱歌,给他冲业绩,他喜欢高云歌留长发,画淡妆,穿短裙,清清冷冷地站在那里,他看到那样疏远冷漠的高云歌,怜爱就如排山倒海在胸膛里肆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