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的时候江晚晴出门去了,家里只有他们两个,邢秋雨负责做饭,凌郴负责当吉祥物喊加油。虽然说这是凌郴的家,但邢秋雨比凌郴更熟悉他家的厨房,真真是宾至如归。
邢秋雨给凌郴蒸了他最喜欢的排骨,好好犒劳今天认真做作业的凌郴小朋友。
他父亲生前最会做这道菜,也是靠着这道菜狠狠俘获了他妈的芳心,他母亲走后,父亲几乎天天都会做这道菜,好像只要做了这道菜,就一定能等到喜欢它的人出现在餐桌旁边,像以前一样对他的手艺赞不绝口。
而邢秋雨从小耳濡目染,也学到了其精华,做出来的味道跟酒楼大厨比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小时候的凌郴最爱去邢秋雨家蹭吃蹭喝,一边吃排骨饭,一边听邢秋雨讲他父母的爱情故事。
凌郴也因此常常笑他,若是以后找不到工作了,去酒楼肯定大把人要。
排骨热气腾腾地被端上桌,色泽诱人,香味扑鼻,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凌郴马上拿出手机一本正经地研究角度拍照。
邢秋雨紧张:“怎么了吗?”
凌郴嚣张:“手机先吃。”
邢秋雨失笑:“那它品出什么味道没有?”
凌郴勾勾嘴角:“它说吃太快了没品出味道,让我也试试。”
语罢,俩人开始吃饭,凌郴食欲大增,埋头猛吃两大碗,吃完后摸着肚子在沙发躺下,伸手给在厨房洗碗的邢秋雨比了个爱心:“兄弟宜室宜家,待我娶你回家。”
邢秋雨背对着他,嘴角微微上扬,答道:“好呀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