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意淫身边这个人,而是男人年纪轻火力壮,被带起来的一点点关于那什么生活的渴望。

这方面连鸳没有过,但他平时写东西什么的总要带点什么,理论知识就还算丰富。

想交男朋友了。

可以前也就一个初恋,还把他搞的七零八落的,家也没了,人也没留住,要不是大庆拉了他一把,现在世界上早没这个人了。

跳过交男朋友这一步,风险又太大了。

你知道和你亲密接触的那个人什么来历,身体健不健康,反正一堆要操心的事儿。

越想越没戏。

索性起床洗了个澡,火气降了,迷迷糊糊睡着了。

后半夜,连鸳被叮了咣当的声音吵醒。

连鸳被吓到了,回过神想起带了人来,猜是带回来的帅酒鬼踩到了水盆,抬手按开灯。

灯亮,晃的他抬手遮住脸。

他穿着蓝白色的棉质睡衣,扣子留了两颗,脖颈和头脸在灯光下都闪着细瓷一样的光,眉毛修长整齐,唇色是淡淡的粉。

很嫩,也很好看。

孟放湿了一只脚,裤子也湿了,衣服只脱了大衣,毛衣和裤子都有些皱痕,但站在那儿依旧有型有款的。

他和黑色很衬,整个人有种沉凝的力量感。

尤其腰那儿,毛衣并不很贴身,但腰那块儿就窄窄的收下去,肩宽腿长,标准的倒三角。

凌晨两点,两个人面面相觑。

连鸳靠在床头缓神,一边说清楚事情的经过。

他不是保姆,只是帮人送过货,不记得孟放家在哪,就给人带回来了。

最后想起说自己的名字:“连鸳,连连看的连,鸳鸯的鸳。”

男人盯着他瓷白的脖颈:“孟放。”

后来连鸳下床收拾水盆,拖地,孟放去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