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多久,连背包上的纯金狗头挂坠,都被人一剪子剪走,待霍少爷发现时,只剩下空荡荡一根编织挂绳。
燕城的贼,在霍少爷身上,就没走过空。
霍峋才十九岁,刚刚从象牙塔里飞出来,他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尚且理想化与非黑即白。
如小贼小偷就是恶,夜场舞厅就是乱,那金玉庭里的郑秋白就是讨人嫌且吃人不吐骨头的大妖精,而这燕城更是他这辈子再也不想来第二次的混乱地界。
霍峋想离开燕城回海市去,身上却已经连路费都掏不起。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霍峋真第一次意识到能握在手里的票子到底有多重要,光看他机子上那一串耀眼的零,摸不到手里不能用那也是白搭。于是当他最终放下面子来找郑秋白时,已经是条小流浪狗的模样了。
“不是要我好看?”郑老板眯眼,“我瞧是你变好看了。”
接连的打击磨去了霍少爷眼里多余的傲慢,他有求于人,一双明亮的眼被垂下的睫毛遮挡,大概是觉得丢人。
这份收敛和落魄,正好是郑秋白最想看到的东西。
霍峋背着破破烂烂的包,像个流浪汉,他向郑老板开口借钱,“你借我五千块钱,过段时间,我十倍还你。”
“你有钱吗,张口就是还十倍。”
年轻的郑秋白不好事儿,更没有向霍嵘打听霍峋离家出走的原因,他不知道霍峋在炒股,只觉得一个十九岁的小屁孩在这装阔绰。
五万块,无论如何都不是个小数目。
尤其霍家还只有霍嵘自立门户当小老板。
那除非霍家是一家子贪污,才叫一个小辈手里攥着这样多的钱。
“我有。”霍峋沉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