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余回却说:“你用那东西画,就算不洗,一晚过去,都会挥发干净。你想留的印记,一晚就够了么?”
当然不是。
向南珺不敢讲永远,那东西从口中讲出来,听起来总是好虚浮。他只能期望,独属于自己的印记如果真的有存在的可能,那就越久越好。
他心中有种奇怪的攀比欲,不求地久天长,久过余回身上的疤就足够。
却还是说:“够了的。”
不要讲一晚,哪怕只是一个钟、一个字,也比从没有过令人满足。
余回俯下身,从矮几的柜筒摸出一支马克笔,贴心帮向南珺拔掉盖子,递至他手中:“用这个画。我觉得一晚不够的。”
其实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分别。药膏一晚会挥发,换一支水性笔,就算多待上几日,只要沾过水,一样会慢慢变淡,直至消失。
但向南珺没有考虑消失之后的问题。属于他的印记在余回身上停留的时间被延长,这是意外惊喜。
“画在哪里?”他又抬头,问余回。
余回向宽阔梳发的一侧扶手倒下身去,留涂过药膏的那一片皮肤给他:“这里吧。”
“可是这里才涂过药。”
“不要紧。”向南珺想是不是自己的担忧令人厌烦,他以为余回的语气变得不耐。匆忙抬头去确认,头顶那张脸孔却在吊灯的光下变得好柔和,轻声同他讲,“你只管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