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孩子不能晒久,将汤圆连带着婴儿床推进客厅后,她再在院子里晒会,等到阳光猛烈起来就赶紧回家里去。

下午她就把汤圆交给娘带,自己窝在房间里写稿子。

故事的开头是最难写的,哪怕已经铺设好故事大纲构思好主角人设,也需要选择合适的切入点引出故事人物,最好波澜跌宕些才好吸引住读者的目光。

何素素选了几个切入点分别试了下,最后留下一个最有手感也最满意的开始写。刚开始写得很慢,等到熟悉起故事里头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说话方式,遣词造句就快了起来。

饶是如此,她也足足写了一周多点才写完故事初次投稿所需的两万字。

将两万字文稿读了一遍,确定逻辑上没有问题也没有错别字,何素素松了口气。

夜晚她将文稿递给程时看,颇为得意道:“我把开头写好了,感觉还不错,你快看看。”

程时笑着应好,接过文稿饶有兴致地看了起来。

先前他看过素素写的故事就觉得惊奇和佩服,夸赞过不少好听的话,素素自那之后就爱把写好的文稿拿给他看,说是让他做自己的第一个读者。

程时为自己是素素的第一个读者而高兴,很荣幸地享受着这份特殊待遇。他也很喜欢看素素写的故事,跟读书那会看话本似的很有吸引力。

这会他翻着文稿仔细看着,慢慢地看入迷了。等到翻到最后一页无可再翻时,程时从心里涌上强烈的失落感:“怎么到这就没了,完全没看够啊。”

何素素听了高兴,这说明自己写的故事有吸引力。她学着那些古时候在茶楼里说书的先生那般说道:“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次的稿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