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晴的脸,刷的一下子,红了一大片。
鹿城,西市。
陈明一边砍着案板上的猪肩胛骨,一边喊道:“小六,前蹄两斤半!”
“好嘞哥!”宋颂利索拿起手边的四只猪脚往秤盘里放。
称好后,她便把猪蹄递给了摊子前的客人。
她抹了一把手上的猪油,低头在账本上记下银钱。
一上午,宋颂都在摊子前忙活。
天蒙蒙亮时,买新鲜猪肉的人多到离谱,她忙得像个旋转的小陀螺。
那五个杀猪佬没给她安排重活,都是些洗肉、切肉、称重、记账的细碎活儿。
一直到正午火辣的太阳晒得人睁不开眼,她才得空去店铺里休息。
她正想趴桌子上小睡儿片刻,耳边忽的掠过一阵凉风。
一位眉眼明朗,样貌温润,浑身散发着文人书卷气息的少年从她身侧快步走过。
宋颂目测他只有十六七岁。
他身上的那件青衫虽然已经穿洗得褪了色,但胜在干净整洁,宛若山间青竹。
给人的印象很好。
少年太白净了,气质又清透,刚走进这腥膻弥漫的肉铺,便像一捧雪落进泥潭。
宋颂立刻站起身来,笑意相迎,“客官,您想买些什么?我们这里有刚卤好的猪杂,还有猪耳朵猪尾巴,排骨也有。”
少年转过身,淡淡看着她,声音清润,“我不是客人,我是来堂哥店里打下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