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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满奋力将敦多布多尔济给搓干净后,叫他换了熏过香的寝衣,才将人送回了喜床上。

今日大婚,寝衣自然用大红,只不过虽是按敦多布多尔济的尺寸准备的,但穿在他身上,总觉得好似紧了一些。

营帐内伺候的人尽数退去,只剩下一对新婚夫妇。

丹卿瞧着敦多布多尔济一副不太敢靠近她的模样,忍不住笑了:“你可是屡立战功的英雄,如何做出这般小女儿模样,莫不是竟然怕我?”

敦多布多尔济有些憨憨的摸了摸头:“不是怕你,是,哎,我只怕是怕我不懂礼数,惹公主厌烦。”

“你我是名正言顺的夫妻,又是洞房花烛夜,你当真想好了要跟我讲礼数?”

丹卿凑过去拉开敦多布多尔济的衣带,红绸散落开来,露出他棱块分明的腹肌来。

她凑过去闻了闻,很满意他身上都是她喜欢的香气,却不知自己这般大胆的举动,让敦多布多尔济费了很大力气,才克制住不动的。

丹卿有些不解。

她知道敦多布多尔济不是第一次洞房,按理说他应该更加主动才是,却为何她都暗示至此,他却还是不懂?

丹卿将手按在了敦多布多尔济的腹部,继而往上,又去捏了捏他的胸肌,见他还没动作,她干脆大着胆子将他推到,然后直接跨坐在他的腿上。

健壮的草原汉子,有着小麦一样的肤色,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雄性的气息,那是丹卿从未直面过的,不免有些被震撼。

她抚上他的脖颈,白皙纤细的手指与他形成鲜明对比,他逐渐忍耐不住的喘息,让她有一种捕获了大型猛兽的快意。

她想要,征服他。

这并于源于情爱,而是一种生理上的征服欲,一种几乎原始的信号告诉丹卿,要么征服他,要么被他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