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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场的镇场之宝白羊昨夜竟一夜未归,从黄昏时分管事报告这个情况,他便将所有人都派出去找了。

现仍是一无所获。

胡百兴长长吐出一口郁气。

看似自家的灵羊只是比普通牲口更通人性,但胡百兴坚定认为灵羊带财,自从有了它,牧场生意是一日好过一日,生意场上顺利又红火,硬生生将滁州城中两大牧场呼风唤雨挤成三足鼎立的局势。

在胡百兴的吹嘘下,认同他这想法的人不少。

是,按理说,财不外露,他应该将灵羊藏起来。

可是这人若挣了银钱却不能花,不得难受的紧,若是得了宝贝却不能向旁人炫耀,收获他们羡慕又嫉妒的目光,这生意做着还有什么意思。

在胡百兴心里,若要排个顺序,第一必是牧场,第二是宝贝灵羊,第三才轮到他自己。

自家灵羊这么聪明,又能助添运势,乃是大大的宝贝,言语说不出的千好万好,就应该受众人夸赞敬仰,人人喜爱才是。

再说这白羊自有灵性,日日晨时外出,黄昏归来,也不是他能管得住的,一般的圈舍都关它不住。

把它供起来好吃好喝还来不及,还舍得将它捆束起来吗。

就在胡百兴暗自拉了个嫌疑人名单,想谁都觉得贼眉鼠眼很是可疑时,跟在他身后的管事迟疑的扯扯他的袖子:“东家……”

管事结结巴巴道:“好、好像回来了?”

“什么叫好像?!”胡百兴斥了一句,抬头往外望去,顿时双眼圆睁如鸡子大小,雕塑般立在原地——

一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逐渐靠近。

熟悉的是身形,这蓬松且浑圆的身形线条,他每日都要看上几遍。

陌生的是外形,原本洁白如云玉的毛发如今东缺一块西少一块,跟秃子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