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围着他正要下嘴,一支箭却从旁射来,射穿了已经在他脖颈处张开獠牙的狼头。

救下他的,是一个衣着奢华,穿金戴甲,看着就身份不凡的女人。

女人武力很强,看上去英姿飒爽,一身气势竟硬生生把她周边的护卫们都比了下去。

而如此利落强势的女人,怀里却小心仔细的抱着一个小小的、穿着毛绒绒白狐裘的小女孩。

小女孩长得粉雕玉琢,像一只小小的团子,看着就可爱漂亮到令人忍不住心生柔软。

小女孩睁着一双大大如黑葡萄般的眼睛,从女人怀里远远的望着他。

救了他的女人招了招手,侍卫们便上来捞起他的身体,提到了女人面前。

女人一开始打量着他时,还算满意,但等看到他被穿透的锁骨与锁骨下印刻的奴隶印迹后,立刻皱眉厌弃道:

“原来是个奴隶,算了,扔了吧。”

提着他的侍卫就要把他扔到一边,女人怀里的小女孩却忽然咿咿呀呀的叫了起来,一只小小的粉嫩嫩的小手忽然抓住了他的手,又因为实在太小了,只能抓住他的一只手指。

抱着小女孩的女人一顿,把女孩抱正在怀里,看着她的眼睛:

“小琰琰,你喜欢他?”

小女孩还不太会说话,但抓着他的小小手指没有放开,对着女人又咿咿呀呀了一会后,才勉强蹦出几个极为含糊的字眼。

“系喜他他”

女人被小女孩逗笑,轻轻掐了掐女孩的脸,“呵,行!既然小琰琰喜欢,奴隶又何妨,娘带他回去,以后他就是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