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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有五个孩子,三个儿子,两个女儿,能算得上是村里的大户了。

家底不算薄,有三间砖挂脸的平房,王翠花和赵大山夫妻住一间,大哥从军,不住在家里,二哥住一间,双胞胎四妹和五弟住一间,唯有她,老三,赵小甜,住在以前放柴火的茅草房里。

三间房子,隔不出来她容身的片寸之地。

一切只因为,她不是亲生的孩子,是小时候王翠花在雪地里捡回来的。

一个孝字大过天,何况还是养一个捡来的孩子,赵小甜是感激的。

自从她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后,她心甘情愿的包揽了王翠花指派给她的家务,包括洗衣煮饭,照顾孩子,下地插秧种水稻,说一句中肯的话,村里和她这般大的小伙子都没有她能干。

王翠花和赵大山总念叨家里穷,养不起太多孩子,前世的她虽然疑惑为什么家里看起来很富裕还吃不起饭,但也愿意帮家里多赚钱。

大哥是个好人,一直让家里的孩子读书,她也顺利读了初中,成绩还不错,凭借这点,她帮纺织厂一个老工人干了许多活,找到了一份临时工的工作,一个月12块钱,想着这下家里能吃饱了。

可是她没想到,这份工作,成了她的催命符。

全家也只有她吃不饱。

她不是没向父母询问过,可一问父亲就吧嗒吧嗒抽烟杆子,一脸迫不得已的穷苦相,而母亲王翠花呢,保准赏她劈头盖脸一顿骂。

她在村里的名声并不好,像什么,“养不熟的白眼狼”、“狐媚子”、“吃白饭的”

很难想象,这些帽子都是从父母和二哥的嘴里扣下来的。

直到这天大的“恩情”搓弄死的那一天,她才觉得讽刺至极。